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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 来稿须经作者单位审查同意,并附有单位正式介绍信(注明无一稿两投,不涉及保密、署名无争议等项)。作者人数以不超过五人为宜。来稿一律一式2份。不录用稿件恕不退还。务请自留底稿。来稿请附第一作者简介(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职称)以及作者详细通迅地址、邮政编码,以便联系。获得各类基金资助的课题,将优先考虑发表,请注明基金名称及资助号。
1.2 来稿请勿一稿两投,本刊一般收到来稿3个月内作出处理意见。如在收到我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收到过对稿件的处理通知,则说明该稿仍在审阅研究中,作者如欲改投他刊,希尽早来信与我刊编辑部联系。来稿一律文责自负。依照《著作权法》有关规定,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、删节,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,则提请作者考虑。请作者修改的文章应在收到后2周内修回,并注明“修改稿”字样和编号,请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往指定电子邮箱。
1.3 来稿同时须汇寄稿件处理费50元。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支付版面费。稿件刊登后酌支稿酬,赠当期杂志2册。稿件一经刊登,该刊即拥有其版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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